我可能喜欢上我同桌了。
高二那年夏天,沈驰第一次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,正躺在自己床上,枕边摆着一截捡来的炭笔头、一张画了篮球的作业纸、两颗揣化了的大白兔奶糖。他想了很久,想不明白——他沈驰,校篮球队队长,全镇公认最好追的男生,为什么会对着一个转学来的、话都不肯多说一句的画画的男生,心跳成这样。
陈屿比沈驰更早知道答案。从第一天坐在那个空座位旁边开始,从沈驰把包子推到他桌角开始,从他把那颗糖纸叠好夹进画册最前面开始,他就知道。他只是不敢信。父亲的早逝、母亲的再嫁、寄人篱下的童年——所有的事都教给他同一个道理:别人给你的好,都是要收回去的。所以他学会了不给任何人机会收回去。沈驰给他带早饭,他不吃;沈驰骑车载他,他抓车架不碰腰;沈驰在烟花下面凑到他耳边,他只等着对方把话咽回去。
一个看不懂自己的心,一个不敢认对方的心。两个高二男生,用最笨的方式,在操场上、画室里、饭馆的蒸汽中、凌晨的电话里,慢慢磨了八年。从同桌到异地,从出柜到现实,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。
槐花开了又谢,速写本换了一本又一本,饭馆菜单上多了一道"小屿排骨",老家院子里的旧木凳从外公家搬到了他们自己的家。他们花了很久很久才搞明白——那种"想一直坐你旁边"的感觉,从一开始就不是兄弟。
从同桌到余生,我们用了八年。 但
来日方长,不急。